運動部「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獎勵績優運動產業專題研究作業要點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4日以運產(一)字第1150401206A號令廢止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
主 旨: 「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獎勵績優運動產業專題研究作業要點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4日以運產(一)字第1150401206A號令廢止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鑒於運動產業已成現今學術與實務顯學,研究產能充沛,旨揭要點階段性推動與獎勵任務已完成,回歸市場機制,爰廢止旨揭要點。
二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產業及科技司何專員,電話:(02)8771-1252。
說 明:
一、 鑒於運動產業已成現今學術與實務顯學,研究產能充沛,旨揭要點階段性推動與獎勵任務已完成,回歸市場機制,爰廢止旨揭要點。
二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產業及科技司何專員,電話:(02)8771-125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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