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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113年勞動部產業新尖兵補助計畫」相關訓練課程

一、勞動部為透過職業訓練之實施,強化青年知識與技能,培育國家重點創新產業人才,促進青年就業,特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本計畫內容摘要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失業或待業青年(以課程開訓日計算)。
(二)補助額度:訓練課程之學費由政府補助,最高補助訓練費用10萬元(包含學員自付額)。
(三)
三、另有關青年參加本計畫指定訓練課程,且訓練時數符合學習獎勵金規定者,得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領取學習獎勵金。每月發給新臺幣8千元,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9萬6千元。
四、有關本計畫及學習獎勵金之說明,餘請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:
(一)產業新尖兵計畫:https://www.wda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85E1E406503C665B&sms=4AB77FB5C324175E&s=283D8CE0F646545C
(二)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:https://www.wda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85E1E406503C665B&s=DC567552FE812638&sms=4AB77FB5C324175E
五、檢送計畫訓練課程宣傳海報及招生DM各1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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