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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減授鐘點申請通告】本校自即日期受理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減授鐘點申請,自即日起至10月2日17時前受理申請,逾時恕不受理

1.依減授鐘點規定第2點規定,檢附之申請計畫資料需以本校名義簽約且編列行政管理費,為縮短審核時效,最好檢附主計系統帳,以利核對

2.112第2學期教師減授鐘點申請,自即日起至10月2日(星期一)前,接受符合資格的師長申請,敬請把握申請期程並準檢附相關證明資料,詳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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